【内蒙】鄂托克旗人社局全面规范窗口单位服务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李强

本报鄂托克旗讯 (通讯员 李强)近日,内蒙鄂托克旗人社局出台了《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窗口单位纪律要求(试行)》《窗口单位通用文明用语(试行)》,从行为、纪律到用语对人社窗口单位服务进行了全方位规范。

该局要求各窗口单位进一步健全"十制""四公开""三亮明"。十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否定报备制、AB岗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三亮明: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透明公开政务信息,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全系统窗口单位干部目前统一着装上岗。整洁服务环境。目前,人社服务中心各窗口摆放了自助查询一体机、公用打印机、饮水机、休息椅等便民设施,各类用品用具放置有序。各苏木镇保障所窗口也均基本配置齐全。加强纪律巡查,定期通报。该局联合政务中心,定期不定期到大厅进行纪律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均在大厅显示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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