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 实行干部选任自查

《中国组织人事报》

姚才

本报白城讯 (通讯员 姚才)今年以来,吉林白城市实行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强化自身监督把关,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

该市秉承"实事求是、从严要求,注重预防、加强整治,聚焦问题、立行立改,权责一致、违规必究"原则,每年年中和年底,市委组织部对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开展一次自查,真正动真较硬自查自纠,坚决规范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查阅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痕迹资料,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举报和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材料,严把任职资格条件、任用程序、干部职数和档案关。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反馈,严格监督整改落实。对违规用人问题,严格调查核实,严肃问责追责。目前,已自查整改提名不规范、纪实标准不高、试用期满考核不及时等3个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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