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严格规范机关借调公务员

《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吴忠讯 (通讯员 毛笑非)近日,宁夏吴忠市出台《机关借用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严格约束上级单位层层"借调"公务员问题,为基层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建立制度保障。

该市规定,原则上市级机关不得借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县级机关不得借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确因承担市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市县部门专项工作需要借用的,借用单位必须有空编,不得借用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且借用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公务员,必须具备能够胜任借用期间承担的具体工作、在被借用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年龄不超过40周岁、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单位必须服务满5年等基本条件和资格。该市还规定,"借用公务员"必须履行借用程序,由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抽调,杜绝各级机关未经同意私自借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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