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积分制管理机关党员

《中国组织人事报》

严艳 王浩 方义

本报池州讯 (通讯员 严艳 王浩 方义)针对部分机关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管理粗放等"灯下黑"问题,今年以来,安徽池州市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积分形式把机关党员日常表现、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细化量化,使党员评价有据可依。

积分管理项目包括参加党的活动、岗位现实表现、参加社会实践、奖励加分和减分五个部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计分,各级基层党组织每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等次评定,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年度积分90分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60-90分的定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的定为不合格等次。积分等次被定为不合格的,不纳入表彰评优对象或向上级申报表彰评优的人选。截至目前,该市各级机关党员参与各类志愿活动、公开承诺、文体活动等服务群众事项共322项累计6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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