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推行“二四六”工作制度打通人才工作“中梗阻”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明强

本报淄博讯 (通讯员 王明强)近年来,山东淄博注重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推行"二四六"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压力传递不到位、落实力度不大等工作运行中的问题,通过强化责任、狠抓督查打通人才工作运行各个环节,最大限度激发区县、市直部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实行"两个层面"述职,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政治责任。从2013年起,淄博市从两个层面启动人才工作述职评议工作。纵向上,实行区县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分为"述前"考核、"述中"点评、"述后"评议。"述前"考核,市县两级分别组织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准确掌握各级人才工作第一手资料,确保述职内容规范真实。"述中"点评,各级党委书记述职时,有市委书记(区县委书记)对各区县(镇办)人才工作述职情况进行现场点评。"述后"评议,"官评"与"民评"相结合,由本级党委常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人才代表组成评审团,对各级党委书记抓人才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打分,并提出意见建议。横向上,实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年底人才办召开领导小组述职会,参照区县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人才工作专项述职的做法,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述职,由区县、镇办组织部门人员对上级成员单位进行打分,并提出工作建议,述职成绩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制定"四制"督办制度,形成各级各部门人才工作全过程、动态化监督。"交办制",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文件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年度人才工作重点项目、临时安排事项,通过《交办通知单》方式,明确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交由区县、成员单位办理;"报告制",承办单位定期反馈办结情况,填报《办结报告单》,对延期办结的,下发《催办通知单》,督促加快办理进度;"销号制",对承办单位提交的办结情况报告逐一"回头看",认真审核完成情况,并作出是否销号处理;"责任追究制",定期汇总梳理督办事项办结情况,并将督办情况纳入年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创新"六个一"督查,构筑覆盖市、县、镇三级的人才工作督查网。2017年淄博市委、市政府把人才工作纳入全市"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实行覆盖市、县、镇三级的"六个一"督查制度。"一月一调度",按照人才工作新突破《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每月调度人才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督查",对区县和市直部门承担的人才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查摆面上存在的问题短板;"一月一排名",将月度工作量化为人才发展环境、高层次人才新增数量、人才工作投入、新增平台载体数量4个版块12个指标体系,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名;"一月一通报",在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和《淄博日报》上对每月排名情况进行通报;"一月一宣传",发掘月度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全市人才工作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一月一会诊",每月到排名末位的区县进行调研会诊,与区县一起分析落后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有关市领导和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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