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任职承诺不兑现,“下课”

《中国组织人事报》

马兰平 杨潇

本报晋中讯 (通讯员 马兰平 杨潇)近日,山西晋中市全面推行干部任职承诺制度,明确规定新任职干部在任职前要向组织作出承诺,签署任职承诺书,做到任前明确承诺、任期自觉践诺、期满鉴定评诺,对任职期间不能兑现承诺的干部要作出"下课"处理,进一步激励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该市出台《关于规范晋中市干部任职谈话工作及开展任职承诺的通知》,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带头做到廉洁奉公、全力以赴履职尽责等方面,要求新任职干部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任职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干部监督部门管理,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依据;一份由干部个人留存,时常警醒,自觉践诺。履职期满转任岗位前,由单位党委(党组)、考核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任期践诺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归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通知》下发后,近期新提拔任职的19名市管干部郑重向市委作出承诺,并签署了任职承诺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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