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集聚博士和博士后放大招全心服务换你安心科研

《中国组织人事报》

粤组

本报广州讯 (通讯员 粤组)近日,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破解制约青年人才创新发展的问题。

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全省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扣减财政支持部分后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经费视同考核利润。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对每个人才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打造离岸研发中心、海外孵化基地及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就地吸纳优秀博士和博士后。

改革流动激励机制。预留事业编制,保障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人才的引进、培养、流动。在高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创建博士工作站,支持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对博士和博士后占科研人员3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总量倾斜;对关键岗位、贡献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绩效工资分配单列核发。

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省财政投入10亿元,设立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支持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对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不少于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建站补贴。每年遴选100项转化成效突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个项目事后奖补50万元。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收益或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博士和博士后等人才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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