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动议环节实行廉政审查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衍金

本报塔城讯 (通讯员 刘衍金)近年来,新疆塔城地区在干部动议环节引入廉政审查,明确向地委署名推荐干部人选时,必须评价说明所推荐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

该地区制定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办法,明确县(市)党委和地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在向地委推荐干部人选时,党委(党组)书记必须对推荐干部建议人选作出廉政评价,署名上报建议人选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廉洁自律等书面材料。地委组织部汇总整理推荐提名情况,注明被推荐人选来源,严格审查被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德才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把好选人用人初始提名廉政关。坚持谁提名谁负责,实行干部动议提名备案、记录和倒查机制。

忘记密码?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