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援疆干部业绩考核需双向反馈

《中国组织人事报》

丁超 杜艳莉

本报塔城讯 (通讯员 丁超 杜艳莉)为激发援疆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近年来,新疆塔城地区建立援疆干部业绩考核反馈机制,推动援疆干部主动作为,再创佳绩。

塔城地区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量化考核评价办法,每名援疆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年初申报不少于6项重点工作和不少于1项创新工作,经组织部门审定后作为量化考核重要依据;加强平时管理,采取"定期报告、专项检查、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援疆干部量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年底按照"实绩考核得分(满分100分)×60%+民主测评优秀率×10分+群众评价满意率×20分+领导及上下级部门评价满意率×10分"方式考核评分,为援疆干部"画实像"。

建立量化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制定业绩考核反馈单,把援疆干部的主要业绩、特点、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民主测评、群众评价、领导评价、量化考核得分等情况一并反馈。其中,对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先与干部所在的受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沟通反馈情况后,由该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面对面反馈给援疆干部;对业绩排名靠后或确实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一对一向干部本人原汁原味反馈,同时向派出地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反馈。近年来,共向67名援疆干部进行了反馈,对1名援疆干部进行了提醒约谈。

强化反馈结果运用,每名援疆干部围绕反馈的问题,在反馈结果后7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受援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实行整改责任制,要求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主要责任,指导、督促援疆干部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援疆干部,由派出地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谈话提醒,连续2年存在相同问题的,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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