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丰“三明确”提升工作执行力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俊锋

本报民丰讯 (通讯员 刘俊锋)近年来,新疆民丰县始终把提升组织工作水平作为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目标点,采取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纪律,切实提升组工干部工作执行力。

明确目标。该县根据年度组织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36项,各科室根据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每名组工干部按照责任分工和深入发动群众工作要求,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把握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部长与分管副部长、副部长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干部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谁负责、谁检查、谁反馈、谁跟踪原则,明确各项工作负责人,确保重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明确纪律。针对个别组工干部服务群众态度不热情、行动不迅速的现象,按照要求给予通报、诫勉谈话、函询、党纪处分等组织处理。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当年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调离组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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