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末位管理扶贫村第一书记

《中国组织人事报》

张新梅 马传果

本报阿勒泰讯 (通讯员 张新梅 马传果)今年以来,新疆阿勒泰地区建立重点扶贫村第一书记末位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末位标准、严格程序动态监督、严格问责强化管理,有效促进第一书记干事创业。

该地区要求县(市、区)组建专项督查组,采取"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的方式,定期评估第一书记在推进脱贫攻坚方面的能力和成效。通过督查考核,发现第一书记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中,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领域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目标任务没有如期完成等12类问题之一的,经认定后直接列为末位管理人员。对确定为末位管理的第一书记,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免职撤换等方式,进行严肃问责。被诫勉谈话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评先;被免职撤换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其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截至目前,该地区已对5名被通报批评的第一书记实行了为期半年的跟踪管理,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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