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南康区:三措规范干部微信群

《中国组织人事报》

蔡英彪

本报赣州讯 (通讯员 蔡英彪)近期,江西赣州市南康区采取规范工作用途、信息发布、成员管理三项措施,严管全区18个乡镇(街道)、90个区直单位干部微信群,对存在违反有关纪律、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追责处理。

该区明确微信群主要用于督促工作落实、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意见、分享时政资讯等四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区领导及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可以在相应微信群内通知和调度有关工作,其他成员可以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交流探讨工作情况,分享好观点、好文章。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不得发布或转载涉密信息、敏感资料、不健康内容、商业广告等,做到文字精练、图片真实,反映同一工作事项的图片不超过3张。严格入群管理,实行"单位名称+职务+真实姓名"实名制,群成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入群。定期清理微信群,对已调离现单位或不再从事某专项工作的人员要求及时退群,不退的予以移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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