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县:完善制度规范股级公务员管理

《中国组织人事报》

凌瑶 陈杏

本报沧县讯 (通讯员 凌瑶 陈杏)近日,河北沧县出台股级公务员管理规定,从明确任职条件、完善交流制度、强化考核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切实提升股级公务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该县严把股级公务员选用"关口",明确实绩突出、素质过硬等6个选任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参加工作两年以上等8条任职资格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等不得提拔的4种情形。完善单位内部轮岗交流制度,明确同一职位任正职满5年或任正、副职累计满7年的人员原则上须轮岗交流。指导各单位建立股级公务员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初明确股级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年底运用述职自评、民主测评、领导点评的方式,对股级公务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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