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关口前移筛查“带病”干部

《中国组织人事报》

徐振辉

本报兰溪讯 (通讯员 徐振辉)近年来,浙江兰溪市以日常监管防控为重点,8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平时考察,建立干部信用数据库,把信用等级评定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参考依据,提早识别"带病"干部。

该市将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作为掌握干部是否"带病"的两项基础性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考绩推优,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带队,到各单位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日常表现和工作成绩;实行专项考察,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对选派的干部进行专项考察,重点了解干部在重点项目、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工作业绩、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干部信用数据库,全面采集干部在履职信用、守法信用、金融信用及公德信用方面存在的如违反工作纪律、违反交通规则、超期还款等不良信息记录,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同时,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制度,市委组织部将考绩推优、年度考核、专项考察、日常管理等所获信息进行整合,定期召开部务会进行分析研判,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会诊",全面了解班子运行和干部表现,建立"带病"干部黑名单,避免"带病"干部进入选任程序。

为压缩"带病"干部提拔空间,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溪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建立起"1+5"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任职5个干部选拔基本程序进行细化,明确了权力行使主体,规范了权力行使方式,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制度的笼子更加密实。同时,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对新发现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带病"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保持干部队伍肌体健康。

针对选人用人存在的责任不清、把关不严等问题,该市坚持责任挺在前面,明确推荐人、考察组、纪检监察机关等的责任,依法依规履职。同时,抓好动议、资格审查等5个关键环节。在动议环节,明确动议情形,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充分酝酿、比选择优,研究提出意向性人选。资格审查环节,坚持"凡提必审",重点对人选的任职资格、"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任前考察环节,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赶会"、不搞简单"印证式"考察,并注重"两圈考察",扩大考察范围。任前公示环节,每名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均在市级主要媒体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信访举报坚持有访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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