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三前移”严把动议关

《中国组织人事报》

黄凯

本报洪湖讯 (通讯员 黄凯)近年来,湖北洪湖市严把干部动议关,将干部个人实绩、个人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3项审核前移至动议环节,探索实行"实绩预审+档案预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联审"机制,前移监督关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该市按照"凡提必审、先审后动"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综干科、档案室、干监科等部门依据科室职能,分别对干部近3年的工作实绩、个人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凡干部近3年年度实绩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或3年总分在同层次干部排名二分之一以下的,不动议;凡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不符,"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存疑的,不动议;凡利用纪检、审计、信访、公安等13个部门联席会议摸排、收集的信息,核实发现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故意瞒报、漏报情况的,不动议。

忘记密码?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