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规范公务员退出登记备案管理

《中国组织人事报》

付建强 董军

本报定西讯 (通讯员 付建强 董军)近日,甘肃省定西市出台《机关公务员退出登记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公务员退出登记备案管理。

《办法》所称机关公务员退出登记备案,是指机关公务员离开公务员岗位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与机关的行政、任用、工资等关系,即退出登记备案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办法》规定,机关公务员本人申请调离机关公务员岗位的,参加各类考试等调离机关公务员岗位的,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从机关公务员岗位调到企、事业单位的,因机构改革原单位性质发生变更的,因其他原因离开机关公务员岗位的应当办理退出登记备案手续,其公务员工资自调离次月起不再发放,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在未满约定期限(或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申请退出(调离)公务员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退出登记备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此外,公务员离开公务员岗位办理相关手续的同时,须填写《公务员退出登记备案表》,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退出机关的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规定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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