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布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中国组织人事报》

石组轩

本报石家庄讯 (通讯员 石组轩)近日,河北石家庄发布全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条例规定了实施"人才绿卡"制度、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举措。这是石家庄首次以立法形式保障和促进人才发展。

该条例为人才提供贴心暖心服务,提出每年11月6日为"石家庄人才日"。实施"人才绿卡"制度,为持卡人在税务、金融、科研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条例体现爱才重才诚意,提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人才发展各项工作的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保障人才工程项目的实施,促进科研成果及时转化。

突显京津冀区位特色,也是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条例提出,京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中试基地的,在建设规划、土地审批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人才或团队以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等方式到本市工作或创新创业的,可享受本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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