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组织生活质量有了制度保障

《中国组织人事报》

陈琳

本报盘锦讯 (通讯员 陈琳)近日,辽宁盘锦市着眼于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及5个配套制度规范,详细明确组织生活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实效。

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内容。围绕解决组织生活不会开、开不好等问题,"1+5"制度体系对"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具体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明确,提出了评价组织生活会质量的"八看"标准,为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规范化开展组织生活提供了依据。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组织生活全过程,聚焦广大党员在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学习提高、工作业绩等方面表现,强化问题分析,抓实问题解决。

着力靠实组织生活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开展"三会一课"、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情况纳入各级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并作为考核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工作执行不力、敷衍了事等情况的处理方式,引导党员强化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组织的帮助和监督。

切实保障组织生活质量。明确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组织生活时,分门别类做好纪实,上级党组织将把纪实情况作为检查考评分析的重要内容。同时,注重强化检查评估和工作指导,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督查等方式,加大对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力度,切实保障基层党组织各项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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