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天峻:对违反环保规定行为零容忍

《中国组织人事报》

张启龙 杨占斌

本报天峻讯 (通讯员 张启龙 杨占斌)自2017年以来,青海天峻县从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监管体系、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发力,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该县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细则、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确定了制度建设、资源利用、生态经济、环保工作实绩等八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将考核任务下达到领导干部个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形成由县考核办牵头组织实施,乡镇和县直部门分工负责,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考核工作机制。在干部年度考核中,提高重点领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所占比重。对领导干部违反环保有关规定、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严重损坏的行为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把考核结果与班子评优、干部选拔使用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奖优罚劣、追责问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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