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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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彭源,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特聘专家,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1975年3月在上海市新海农场工作;1980年8月在上海贴花印刷厂TQC任工会主席一职;1992年8月在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担任副主任;1995年5月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担任起诉处长;1998年6月在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担任副主任兼党总支书;1999年6月在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静安分局担任副局长、保密办主任;2002年1月在静安区委文明办担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新闻阅评组);2005年1月担任静安区党史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6年10月-2017年8月在上海世界特奥会、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综合协调办、市社团局社会组织服务处担任正处级调研员(主持政策协调办工作2年)。

李彭源同志曾出版《西藏印象》,并主持出版《抗战时期的上海静安》。2007年起 他组织修订制定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以及各项政策。2009年起草制订市政府以及委办局规范性文件《关于鼓励本市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民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关于本市社会组织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指导意见》,这两项文件双双入选当年中国社会组织十件大事。李彭源同志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组织年金制度以及工资基金,受到了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并获得创新奖项,他还在《社团管理研究》《中国社会组织》等杂志发表社会资产立法调研、薪酬管理等论文。

李彭源同志曾获得:1995年上海市十佳检察官提名;日喀则地区首届十佳青年提名1997年西藏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官1998年第三届静安区十大杰出青年;西藏民族团结先进青年1999年第二次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0年连续两年获得上海市民政局协同创新奖,公务员嘉奖等称号2015年上海市公务员嘉奖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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