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龙陵县推动大学生村官考核规范化

《中国组织人事报》

段春荣 李晓飞

本报龙陵讯 (通讯员 段春荣 李晓飞)近年来,云南龙陵县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推动考核评价工作规范化。

该县采取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各季度日常考核项目得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考核工作实绩项目得分,将各年度项目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聘期考核工作实绩项目得分,全面考核大学生村官履行职责和作用发挥情况,推进绩效考核常态化。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大学生村官的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民主评议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评议权重分别为15%、50%及35%,体现大学生村官考核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生活待遇、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等挂钩。从2014年起,按每人3600元的基数设立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金,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50%的比例发放,考核为称职的按100%的比例发放,考核不称职的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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