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珙县重点岗位干部须轮岗交流

本报珙县讯 (通讯员 陈开磊)近日,四川珙县出台《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重点岗位和长期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工作的干部进行需求性交流。

该县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和风险程度,要求轮岗交流必须重点突出财务资金管理、执纪执法、人事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六类岗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干部。规定"对在同一岗位担任股(所)级干部满 5周年的人员应当在本单位内部轮岗交流;对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工作表现较差、群众测评满意度较差或群众反映强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要求回避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进行跨单位交流"。截至目前,珙县对来自重点岗位的 2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对6名重点岗位的中层干部进行了跨单位跨部门交流。

忘记密码?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