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宁:实行在职党员社区服务纪实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杨结宝

本报怀宁讯 (通讯员 杨结宝)去年以来,安徽怀宁县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岗位服务纪实制度,精细化设置岗位,从严管理服务情况,让在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

该县先后围绕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等,设置文明新风倡导员、社情民意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困难群众帮扶员等9个服务岗位,分别制定岗位职责。坚持组织统一安排与个人自主行动相结合,规定在职党员每年参加或开展岗位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服务结束后如实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岗位服务纪实表》,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收获体会等,分别由社区党组织盖章认证、服务对象签字认可。通过电话查岗、现场查看、抽查走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岗位服务情况。把服务纪实作为党员星级评定、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统一行动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服务效果好、服务对象评价高的,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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