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三个一”加强乡村治理

《中国组织人事报》

尹立成

本报淄博讯 (通讯员 尹立成)去年以来,山东淄博市博山区针对村级组织建设实际,通过"一村一包村干部、一警务助理、一法律顾问"的形式,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进一步筑牢基层堡垒,夯实基层基础。

该区从区直部门选派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帮包30个重点村,其他村由镇办选派包村干部,担负指导村级工作开展、帮助发展村级经济、协调搞好"两委"关系、确保农村和谐稳定等职责。采取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解决包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包村干部工作实绩档案,将平时工作情况、督查情况记入包村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在推行"一村一警务助理"过程中,该区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村"两委"选荐的方式,选聘210名警务助理,协助民警开展非执法类警务活动,担负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管实有人口、组织群防群治、举报违法线索、服务人民群众等职责。目前,警务助理协助民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6起,收集有价值信息81条,服务群众593人次。

该区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先行试点,逐步落实,扎实推进"方式,组织60名法律顾问与全区10个镇(街道、开发区)的288个村签订《聘任服务合同书》。同时,制定出台《"一村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等制度,运用"互联网+",引入法律服务视频,让法律顾问切实成为全天候的"法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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