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扎紧制度笼子从严监管“不染病” 倒查问责“不留病”

《中国组织人事报》

梁雅芹 王淑雅

本报费县讯 (通讯员 梁雅芹 王淑雅)今年以来,山东费县采取抓好日常、紧扣重点、严肃倒查等措施,着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强化日常监管,着力让干部平时"不染病"。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对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进行宣传,把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列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组织全县1184名副科级干部参加选人用人专项知识竞赛活动,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考。注重实绩,围绕亮诺兑诺、履职纪实、量化考核三方面,创新党员干部履职纪实模式。党员干部每月将履职情况报经分管领导、党组(党委)审批后,录入履职纪实工作系统,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目前,全县共有17200多名干部认真开展履职情况写实工作。强化预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画好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及党员本人"三幅像",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组织部长双向约谈做到"四个必谈",即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问题的必谈,综合工作考核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必谈,有信访反映问题的必谈,年度考核或民意测评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必谈。制定《关于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共收集党员干部画像活动材料2万余份,组织部长与578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诫勉43人、函询6人、提醒34人、提醒单位党组(党委)26次。

从严选拔任用,实现干部提拔"不带病"。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作用,凡提拔的干部必须以相关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为前提,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为参考,研究干部有关事宜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提前预审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原则,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拟提拔重用人选进行提前预审,对存在问题疑点的干部坚持"不报告不上会,不审查不研究,不合格不任用"。今年以来共有3名拟提拔人选因档案和工作纪律问题被取消资格,对2名事实清楚用人问题信访进行快查快核、直接查核。坚持谈深谈细原则。在民主推荐、定向推荐环节确定"四种必谈对象",对拟提拔重用对象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服务对象、考察对象进行重点谈话,重点掌握干部工作状态与缺点不足,廉政表现以及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表现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干部两条以上缺点,制成《任前提醒函》发放给干部,让干部认真反思自身不足立纠立改。截至目前,共发出《任前提醒函》124份。

严肃倒查问责,实现问题排查"不留病"。建立干部信息负面清单。每季度收集整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审计、卫计、巡视巡查、专项整治等方面的信息,建立干部在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行为、群众观念、生活作风、廉洁自律6个方面24小项的干部负面清单。将清单作为倒查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干部任免全程记实档案,为问题倒查追责提供依据。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工作,结合县委巡查开展选人用人检查。建立分析研判制度,部长办公会每季度、每半年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凡被列入"带病提拔"倒查对象的干部,按照"一人一报告"的要求,形成专门倒查材料。严肃追责问责。按照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对由于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考察组组长、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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