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严把公务员借调“三关”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李金富

本报梅州讯 (通讯员 李金富)广东梅州市梅县区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严把公务员借调行为的"标准关、程序关、管理关",着力解决上级机关随意借调乡镇公务员的问题,为基层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保驾护航"。

《办法》明确"四不准"借调标准,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工作不满两年的,选调生服务期不满两年的,未满乡镇服务年限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和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针对确需借调的公务员,规定须借出、借入单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同意,填写借调人员审批表,召开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凭借调通知到借调单位报到。对未经批准自行借调公务员或擅自延长借调时限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借调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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