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学分制促干部专业能力提升

《中国组织人事报》

何茂文 钟达贵

本报韶关讯 (通讯员 何茂文 钟达贵)去年以来,广东韶关市制定出台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管理制度,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管理,大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该市规定,全市县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按年度进行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学分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含)为优秀,60分为合格,其中网络培训每人每年不低于50学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调训、选学培训、专题讲座、单位组织的外出培训和集中学习、网络培训等各类脱产培训。重点围绕全市振兴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依托市委党校、韶关学院以及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院校,科学设置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政府融资与新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互联网+、生态旅游经济发展等60多门专业课程。同时,加强学分考核结果运用,将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年度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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