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支部建设逐条“校准”

《中国组织人事报》

琼组轩

本报海口讯 (通讯员 琼组轩)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海南省委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组织设置规范化。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加大在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设立党支部力度,推行在城市片区、商铺楼宇、流动党员集中点和高校社团设立党支部,探索设立海上党支部、网络党支部、"候鸟"党支部等类型党支部。

班子建设规范化。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规范党支部的议事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抓住"关键少数",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支部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大对支部书记、支委会委员和其他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力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委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制度建设规范化。建立完善党支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探索建立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党支部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好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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