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行任期管理 激发队伍活力

《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年来,湖北省不断创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领导人员职务任期制,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提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突出事业发展导向,实行领导人员任期制。紧紧围绕事业发展需要,把推动能上能下、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作为加强管理的根本目标。一是实行任期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结束后全部"卧倒"、重新选聘。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个任期。二是科学确定任期时间。领导班子每个任期5年。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与领导班子任期一致。届中调整的领导班子成员,其任期从任职时计算,至下一次换届时为一个任期(一般不少于3年)。三是注重实绩择优选聘。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突出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注重实绩考察,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择优选聘领导人员。

突出事业发展目标,强化任期目标管理。坚持把推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理念,压实落细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一是建立任务清单。围绕本单位战略发展目标,突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职责要求,建立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二是细化工作责任。根据领导人员职责分工,逐人细化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作为日常管理和进行考核的依据。三是加强过程管理。注重根据工作任务的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采取动态调研、半年自评、重点督察等方式加强平时考核了解,掌握工作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突出事业发展成效,严格任期目标考核。坚持届中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深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实绩。一是实行分类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将"掌舵"的和"开船"的分开考核,对担任党内职务的领导人员突出考核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二是重视第三方评价。将上级党委、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下级、同行机构等第三方评价作为重要参考要素,根据不同对象赋予不同权重。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人员任用、绩效兑现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直接续聘;不胜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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