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顺 选用干部须过党建关

《中国组织人事报》

向海林

本报永顺讯 (通讯员 向海林)今年以来,湖南永顺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行干部选用同步考察履行基层党建责任制度,测评"差"票比例达三分之一的不得纳入干部动议范围。

该县把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情况纳入选用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出台选任干部党建工作考察纪实办法,建立党建工作考察纪实表,与干部考察民主推荐同步进行党建民主测评。考察时,做到党建工作"四个必谈",必谈党委(组)书记履行党建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必谈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情况,必谈党务工作者落实党建工作情况,必谈党员干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情况。对考察对象获得表彰奖励、述职评议全县排名前5名等5种情形予以优先提拔重用;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10种情形不得提拔重用。党建考察结果在干部考察预告中予以公示,写入干部考察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目前,对4名党建考察不过关的干部和3名乡镇党委书记调整了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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