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力度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中国组织人事报》

辽仁轩

本报沈阳讯 (通讯员 辽仁轩)近年来,辽宁省大力度深化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省直部门单位共组建49个高级评委会,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效激发了人才活力,形成了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发展集聚人才、人才服务振兴的良好局面。

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注重评价品德、业绩和创新成果。对工程技术人员重点考评其"把论文写在生产流水线上"的能力和业绩;对农业科技人员重点评价其在田间地头的成果,考评其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和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成效;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其在诊室、病房的诊疗效果,考评其在治病救人实践中的能力;对教师重点评价其教学水平,考评其在教书育人方面的成绩。

强化人才评价导向作用,助力科技成果产业化。出台了《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以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为第一标准,突出市场和企业评价,对通过成果转化给单位创造收益3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即可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打通了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定的"最后一公里"。

发挥人才评价引领作用,大力集聚"双创"人才。按照"量身定制"模式,进行了人才评价精准引导。结合产业发展特点、产业类别以及区域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制定了支持沈抚新区、沈阳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人才评价政策,进一步发挥人才评价为重点区域、优势产业集聚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的作用。围绕顶尖人才及其团队的需求,给予特殊的人才评价政策,赋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的院士、长江学者等顶尖人才团队人才评价自主权,单独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评聘。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出台了《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为到县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评价服务,并予以政策倾斜。

突出人才评价激励作用,让人才更有"获得感"。开展了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奖励工作。坚持分类评价、业绩优先,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成果推广、产学研合作、企业工程技术等不同类别的科技工作者做出贴近各自实际的评价。评选出了94名"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并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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