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渭城区:“四同步”强社会组织党建

《中国组织人事报》

高宝全

本报咸阳讯 (通讯员 高宝全)近年来,陕西咸阳市渭城区推行"四同步"工作法,通过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成立、年检、评估、变更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该区在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时,要求凡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的必须成立党支部,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达到"三有"目标,即有党建指导员、有发展党员计划、有开展群团组织工作,切实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在社会组织接受年度检查时,对于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将党建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正常等纳入年检范围。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时同步考核党建情况,将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列为重要考评内容。要求社会组织换届或变更负责人时,必须事先报告登记管理机关,保证党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不因社会组织换届或法人变更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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