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退回”问题干部整治不作为

《中国组织人事报》

黄夏

本报石泉讯 (通讯员 黄夏)近年来,陕西石泉县探索建立干部"退回"制度,精准监督管理干部,有效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目前,共收到41个单位54个退回建议,确定37个单位的47名干部为"退回"人选,已分配至44个贫困村进行实践锻炼。

该县明确违反中央省市县有关纪律、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等13种退回情形,结合班子研判、问题核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全方位、多角度观察干部日常表现,及时收集问题信息,经干部民主测评、班子集体研究、联席会议联审,确定退回人选,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为期半个月的集中培训和3个月的实践锻炼。出台干部退回管理考核办法,明确13个扣分项和10项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情形,综合考核7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不合格者延长"回炉锻造"时间,"回炉锻造"期间,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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