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州“三名”工作室培养本土人才

《中国组织人事报》

组宣

本报西宁讯 (通讯员 组宣)近日,青海海西州印发《海西州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育力度,在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重点培养一批在州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本土人才。

该办法要求,工作室在取得科研成果、开展技术革新和加强学科建设的同时,还要推进人才团队建设和梯队建设,并做好传帮带,努力培养一批本土优秀青年人才。争取到2020年,在教育、卫生医疗、宣传文化领域、企业和其他领域各建立工作室15家左右。

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设置一间或几间相对独立的工作场地,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并适当减少领衔人的日常一般性工作。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应在工作时间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经费保障方面,在一个管理周期内州人才办给予15万元的资助经费,原则上每年拨付5万元;对工作室领衔人每月给予工作补贴1000元,从工作室经费中列支。

州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工作室的申报、管理、考核、经费审查等工作。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协助主管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室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各主管部门按所签协议,对各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考核和一个管理周期结束的考核。考核结束后,向工作室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两次年度考核或管理期终结性考核不合格者将自然淘汰;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重新签订任务协议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管理周期考核结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领衔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管理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调离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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