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鉴定方案

 

一、鉴定方式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理论知识考试方案(考试时间90分钟)

       题库参数

题型

考试方式

鉴定题量

分值(分/题)

配分(分)

判断题

机考

40

0.5

20

单选题

120

0.5

60

多选题

20

1

20

小计

180

100

三、技能考核方案

考核项目表

职业(工种)名称

劳动关系协调员

等级

三级

职业代码

4-07-03-02

序号

项目名称

单元编号

单元内容

考核

方式

选考

方法

考核时间

(min)

主观

配分

客观

配分

合计

(分)

1

劳动标准管理

1

劳动关系基础

机考

抽一

25

0

20

20

2

劳动标准管理

机考

2

劳动合同管理

1

人力资源管理

机考

必选

10

0

10

10

2

劳动合同管理

机考

必选

25

0

20

20

3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

1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机考

抽一

20

0

15

15

2

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机考

  4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1

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

机考

抽一

15

0

15

15

2

劳动规章制度的实施

机考

  5

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

1

劳动争议仲裁

机考

抽一

25

0

20

20

2

劳动争议诉讼

机考

合计

120

1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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