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开展选人用人“小巡察”苗头问题及时解

《中国组织人事报》

庞昆鹏 冉斌

本报博乐讯 (通讯员 庞昆鹏 冉斌)近年来,为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解决部分单位暴露出的选任干部作用发挥不到位、选任程序不规范,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发现不及时等问题,新疆博州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小巡察"制度,定期深入被巡察单位了解掌握干部选任工作情况,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日常,切实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制定选人用人"小巡察"工作方案,州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选人用人"小巡察"工作小组,由州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部机关相关职能科室业务骨干为成员。巡察前,提前收集被巡察单位的自查报告、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等资料,全面掌握选人用人工作方面的情况。巡察中,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选人用人有关问题线索。

巡察组列出选人用人"小巡察"检查重点内容清单,紧扣选人用人、干部担当作为、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等重点内容开展工作。在选人用人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等情况;在担当作为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在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况;在干部管理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中层干部管理等情况;在机构编制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执行"三定"规定、人事编制管理规定等情况。截至目前,对25个单位开展"小巡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选人用人问题88个,约谈提醒6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

除进行重点内容采集外,工作组还通过全覆盖谈话,实地了解掌握巡察单位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及时对运行不畅的班子和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调整。

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及时要求被巡察单位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对反映突出、线索具体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完成整改任务后,及时销号。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评先评优征求意见等手段,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对部分单位发生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上升到全州层面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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