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推出人才强市新政策打造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

《中国组织人事报》

徐才轩

本报徐州讯 (通讯员 徐才轩)为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江苏徐州市发布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新政策,全力打造淮海经济区高地,加快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为江苏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贡献力量。

新政策明确了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线路图:到2025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30万人,高层次人才达到20万人;到2030年,基本建成人才强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数量稳步提升,工程机械与智能装备、新能源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行业领跑;到2035年,全面建成人才强市,重点领域集聚一批顶尖人才,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抢抓战略机遇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区。紧扣"建设产业强市、打造区域中心"目标,全面融入江苏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战略,建设区域领先、活力迸发的高水平人才平台。打造青年人才集聚地,全面放宽人才落户条件,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人员,取消住房、就业、社保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建设高能级人才载体,全力支持深地科学与工程云龙湖实验室建设,加快培育和建设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医学中心等;支持企业建立海外人才飞地、离岸研发中心。

聚焦高精尖缺,建强支撑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队伍。引进培育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复合型人才。集成支持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复合型人才来徐创新创业,经评审,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项目资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不定框框,不设上限,"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引进培育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按照能够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标准,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来徐创新创业,经评审,团队给予100万-500万元的项目资助,人才给予30万-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入选省"双创人才"创业类和省"双创团队"的,徐州企业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华技能大奖"的,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其所获资助金额给予企业1∶1配套奖励;对重点产业领域市级以上"双创团队"领衔的科技类项目,支持申报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资金最高300万元。引进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实施"彭友圈"青年人才集聚计划,每年拿出一定岗位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世界名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全职来徐工作的全国重点高校和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200强)博士,直接认定为市"双创博士",分3年给予12万元资助;对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工作期满1年以上的博士后,发放科研补助12万元;对引进或出站后在徐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后,3年内每年补贴10万元,并对应享受"555"引才工程相关补贴。引进培育卓越工程师队伍。按照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标准,紧扣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3年遴选600名卓越工程师(其中数字技术卓越工程师180名);获得工程类专业研究生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壮大创新型企业家队伍。3年遴选500名企业家、5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重点培育,加快培养一批既懂科技又通市场的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实施"新生代企业家接力计划",培育一支创新意识强、适应未来产业发展的年轻一代企业家队伍。培养锻造高技能人才和"彭城工匠"。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健全职业技能终身培训制度,推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技能人才不少于1万人;发挥"工匠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按照"工匠工作室"培育的高技能人才数量,给予领办人一定奖励。

突出精准高效,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强化金融助力人才发展。优先安排低息政策性信贷额度;定期举办银企对接等活动;开展人才企业首贷户培植,完善人才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彭城英才"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基金投资项目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人才担"产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发"科技租赁""租金+股权"等融资产品。加大市场支持力度。鼓励相关产业链头部企业,优先将人才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纳入产业供需链;加大对人才初创企业支持力度,支持人才初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优先进入应用推广目录;全面落实减负降税各项政策和"税务服务人才8条"措施,帮助人才及人才企业合法合理减轻税务负担;建立导师库,为人才提供一对一创业帮扶。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属科研院所(机构)相关成果成功在徐州转化应用并按规定登记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技术吸纳方奖补;进一步发挥"科技镇长团"作用,促进后方单位创新资源与本地产业发展更加有效对接;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技术经纪人服务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转移活动并按规定登记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补;提供专利(商标)申请、维权、运营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缩减发明专利评价授权周期。

坚持深化改革,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人才精准科学评价。出台人才分类目录和认定办法,加快建立"破四唯"后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建立产业、科技、人才项目综合评价机制,推行贯通认定,推动"一评多用"、集成支持;完善人才认定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免予评审,直接给予相应支持。向用人主体充分放权。实施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在市级有关评审中,赋予重点学校、医院、企业等高层次人才举荐权;探索实施评价提名制,在市级有关评价、评审中给予重点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领军企业等用人主体提名权;实施人才工作"敲门服务",引导企业建立人才发展规划,定期梳理人才需求,发布全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为人才创新创业松绑。推行人才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深化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制度,用"非禁即可"保障创新活力;建立实施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容错免责机制,探索实行容错备案制。

忘记密码?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