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见真章

《中国组织人事报》

黎俊

本报永州讯 (通讯员 黎俊)今年以来,永州市对14个单位(部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为推动专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委组织部通过组织部门领导挂牌督办、专项指导组定期检查、以公示公开倒逼全面整改等方式,做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后半篇文章",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检查整改工作机制。把选人用人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细化,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条明确整改单位、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责任和时效要求。市委组织部每月派出专项指导组,加强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的业务指导,并协同专项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的,责成重新研究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整改事项由组织部门领导挂牌督办,对问题整改不及时的,约谈整改单位相关领导。建立验收销号"双签字""双销号"制度,由业务科室、监督科室实行双重验收后再按照程序报批。

同时,充分运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把选人用人监督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舆论监督等力量贯通起来,在监督检查、推动选人用人问题整改等方面加强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督促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为倒逼整改走实见效,把选人用人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市委巡察和政治建设考察整改内容,由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地方或者单位直接反馈。要求被检查单位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以公示公开倒逼全面整改。加强对整改成效评估和统计分析,把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避免问题整改"一刀切",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处理,对需要立行立改的一般性问题和需要长期跟踪、长期坚持的问题区分对待,并深入剖析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为选人用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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